事件概述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该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已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苹果不服深圳中院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iPad商标权一案终审将于2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
事件起因
2000年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当时苹果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
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苹果又与英国IP公司签订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即台湾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
事件回放
2000年 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 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深圳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6年 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
2009年 12月13日,英国IP公司和台湾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
2010年 4月7日,苹果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的转让过户,被中国商标局驳回。同月苹果在深圳起诉唯冠深圳公司,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
2011年 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苹果败诉。随后苹果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据媒体报道称将在本月29日开庭。
2012年 2月7日,唯冠深圳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发布苹果iPad禁售令。
2月10日,唯冠深圳起诉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苹果败诉,法院颁布苹果iPad禁售令。国内多地区工商局接到相关律师函,开始调查侵权iPad 2。
2月14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石家庄市工商部门于2月9日对辖区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已查扣苹果iPad 45台。
2月15日,苹果主动通知亚马逊等电子商务网站下架所有iPad产品。
如今,苹果IPAD商标权的争夺焦点就在于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这两个唯冠能否被视为一体?苹果方面认为,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均属于唯冠国际的子公司,“IPAD”商标转让协议是唯冠国际的集体交易行为。因此,苹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这两个商标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商标转让合同系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深圳唯冠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从而驳回了苹果的诉讼请求。
苹果面前面临的问题
一向拒绝评论的苹果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首次就此事发表声明,称“诉讼仍在进行中”。在这份简短的声明中,苹果公司没有谈及和解问题。苹果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至于香港法院支持苹果一事,苹果也未做任何解释。
而在本月16日,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此前声称的香港法庭在iPad商标案中支持该公司的判决书曝光,判决书共有18页。香港判决只是确认唯冠违约,并未解决iPad商标的归属。通常违约救济的方法是,强制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而IPAD商标注册在大陆,香港法院无权强制转让大陆的商标。所以,苹果现在只能等待29日终审的到来。
如果苹果在29日终审败诉,除了面临深圳唯冠的巨额商标侵权赔偿外,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而从一些数据分析显示,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若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苹果在中国iPad系列产品营销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经达到了108亿元人民币。若二审败诉后,工商局对iPad的最高罚款可以超过300亿元。
因此,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苹果继续拖延下去,其赔付金额可能更高。
网友目前态度
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深圳唯冠明显是冲着钱而去的,而并不是真心想保住iPad这个商标,倘若苹果iPad不火,也就没有今天这场官司。而大部分网友则是担心苹果一旦败诉,iPad质保将何去何从。
2月15日,苹果主动通知亚马逊中国、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网站下架所有iPad产品。而在此之前,国内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还查扣了少量在售的iPad2。这一消息发布后,引起了无数“果粉”的担心。
2月16日,笔者在大悦城门店采访正在选购产品的消费者,一名忠实的“果粉”表示,自己是苹果的超级粉丝,如果iPad不能在大陆销售的话,觉得非常可惜。也有几位消费者表示,听说了侵权案的事情,一旦终审判决苹果败诉,他们担心是否会影响到已购产品的售后服务。还有一部分消费者比较“淡定”,对判决结果持无所谓的态度, 他们说:“现在市场上的平板电脑产品太多了,选择余地大,如果iPad不能卖了,还有很多其他的品牌可以选择。”
不仅如此,适逢苹果iPad3上市的当口,一旦二审继续维持原判,苹果中国不仅将负担起各地高达数亿元的侵权赔偿,还有要iPad3新品上市推迟甚至“被迫改名”的结局。
业界消息称,苹果iPad3将在3月上市。但iPad3何时能在中国上市以及届时是否还叫iPad,都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现在水货iPad3的叫价已经超过万元,一旦正规渠道被封,水货更要坐地起价。
唯冠索赔事出有因
深圳唯冠狮子大张口索赔100亿也是事出有因。原来来自于两方面:
一方面,台北唯冠在出售iPad商标给苹果的时候,并不知道苹果将要发布iPad,甚至他们不知道买家是苹果,苹果略带欺诈性质的用IP公司的名义廉价买下了这个商标。但如今,iPad已经成为全球最炙手可热的品牌之一,而买家苹果则是全球市值最大的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苹果难免担忧卖家坐地起价,报出天文数字的价格,而事实上,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百。
另一方面,在十年前,深圳唯冠是显示器领域内的领袖级厂商,曾经一度成为全球第四大显示器厂商,但时过境迁,现在的深圳唯冠已经深陷窘境,据唯冠公告显示,其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 .45亿元。
从2010年起,原来门庭若市的唯冠工厂已经不再招收新员工,现在的唯冠工业园区,可以用冷冷清清来形容。
现在的深圳唯冠,欠了一屁股债,却无力偿还,唯一值钱的资产只剩下“IPAD”这个商标了,因此,他们迫切需要向苹果起诉,争取巨额的赔偿金,来体面的走下台。
事实上,作为IPAD商标在中国的所有者,深圳唯冠的这种维权无论走到哪个国家都是合法的。在此之前,很多中国企业在国外因为侵犯别人的商标按国际法也被罚了很多钱,此次深圳唯冠按照国际法律对商标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索取赔偿,这是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的胜利。
网友目前态度
按常理来说,当初苹果收购iPad商标之时本意应该是想收购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所有商标,只是由于没有调查清楚才出现了遗漏的情况,很多网友认为,苹果一向漠视中国市场,此次纠纷理应受罚。
本次商标侵权案件的终审将在2月29日进行,很多业内人士推测,维持原判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苹果极有可能要面临退出中国市场或者高价买下iPad商标两种情况。此外,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有,深圳唯冠目前已经表示,与苹果达成庭外和解将是最好的方案。
除了苹果与唯冠商标之争外,细心的网友可能也发现了另外一个现象,有关部门对于此次下架配合非常积极,很多网友表示,之前出现奶粉事件、油事件之时,怎么就没见到他们进行积极的下架处理呢?只能说这是中国特色了。
唯冠与苹果之争还没有尘埃落定,争论也自然不会停止。苹果树大招风,在很多情况下成为众矢之的也在意料之中吧。这场纠纷案到底如何收场?苹果大放血还是退出中国?亦或双方庭外和解?
唯冠何错之有?
还有部分网友以 “无耻”、“趁火打劫”来评价唯冠科技的起诉行为,甚至有网友将此归结为中国的恶性竞争环境,也有人质疑工商部门 “踊跃”查扣iPad背后的不良动机。抛开最后一种揣测不说,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一个正常的企业行为在中国面临如此之多的谴责?
如果说是恶性竞争环境,那应该是权钱勾结、走关系开后门的特色市场生态以及拙劣模仿抄袭的山寨潮流,其共同点则是对市场规则的漠视。而唯冠科技起诉苹果公司侵犯商标权,不仅与上述几点毫无关联,而且恰恰是对市场规则和法律的尊重。唯冠科技起诉苹果公司,不仅合法,而且合理。
至于“无耻”、“趁火打劫”之说,则更是无厘头了。一个正常的商业行为怎么就成了“趁火打劫”?且不说唯冠公司注册“iPad”商标远在苹果iPad产品问世之前,即便是利用国际品牌在中国未能及时注册的漏洞抢注商标,拥有商标权的公司都有权对侵犯商标权的企业提起诉讼。
不可忘记的是,苹果公司恰恰以注重创新和专利闻名于世。苹果公司与其他手机运营商之间所进行的商战,无不是以专利为主要武器,这种专利都精细到了外形或某一个页面的设计这种细微的地步,为何没有人认为苹果是吹毛求疵或是以专利为武器阻碍市场的健康发展?而面对以同样的手段对付苹果公司的唯冠却使用了双重标准?
在苹果产品为用户所追逐的今天,苹果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新的拜物教崇拜。这一方面是因为苹果公司永不止息的创新给公众带来的惊奇,另一方面是苹果公司一以贯之的良好形象。相反,中国的企业则沉浸在有中国特色的商业生态中,靠走权力通道或耍小聪明来谋取商业利益,自己主动放弃了构建品牌形象的努力。所以,在中国出现这种双重标准并不太让人意外。
然而,公众不该忽略的是,无论唯冠科技背后有什么目的,这都是正当的商业诉求,企业形象的问题并不能成为无视知识产权的理由。对产权的漠视,不仅是“工业革命为何没有发生在中国”的主要根源,更是目前中国企业仍然未能摆脱低质竞争生态的主要原因。
消费者不能因为对于苹果品牌的钟爱,或是基于对国内企业的厌恶,而将矛头全部打在唯冠公司头上。这种不问是非的道德谴责不仅对于唯冠公司不公平,而且也是对商业规则的不尊重。苹果可以以专利为武器对其他企业进行阻击,唯冠也可以以商标为理由来谋求利益。这都是在明确的商业规则下的正常操作,没有谁无耻或高尚之说。
然而,如果苹果败诉,唯冠应该不会赶尽杀绝而迫使iPad在国内禁售,毕竟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对于苹果来说,如果败诉换个商标既可,相信苹果不会轻易放弃整个国内市场。至于大众对于iPad产品是称呼新名称还是继续称为iPad,这就与苹果无关了。
法律上讲,苹果的确是对中国市场了解不够深,造成了商标侵权,而被侵权方借用法律完全可以获得赔偿,或者将这个商标直接卖给别人。唯冠维权的行为是我们应该支持的。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法律意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多名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二审对于一审的改判率是非常小,苹果二审胜诉的希望非常渺茫。
但对于许多“果粉”和普通用户来讲,深圳唯冠的做法有些“耍赖皮”,iPad这个商标之所以被人熟知是因为苹果出色的产品和口碑。“太过分了人家也可以不跟你玩。例如Gmail在英国和德国就因为商标问题,决定改名为GoogleMail。”李开复调侃称。
对此,游云庭认为,同情苹果的舆论肯定对二审法院的判决有影响。苹果虽有不当,但确实不是恶意侵权,是跟商标权利人的关联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协议才使用的。“另外,iPad包装盒上苹果并没有说是‘注册商标’,只是说是‘商标’。这个在工商行政出发上面是有讲究的,只说iPad是商标而非注册商标,就只涉及到对唯冠的侵权问题,但不会涉及到罚款的问题。”他分析。
但换个角度看,仅仅就是一家濒临倒闭的公司遇到偶然的机会把这家跨国巨头当成了救命稻草。要么撑死,要么饿死。发问:苹果输了商标,唯冠呢?退一步说,如果苹果的iPad不是一个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品牌,而是一个相当差的,利润极低的牌子,那唯冠如何生存?真正的败家到底是谁?